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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股东是否要对公司原债务承担责任

时间:2022-06-17 11:12:47

  大家都知道,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,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出资的数额,股东要承担如实履行出资的责任,公司的股东是可以进行变更的,股东变更的话需要经过相关的手续,但是很多时候还面临公司债务问题。面对这样的情况下,那么新股东是否要对公司原债务承担责任?

  一、新股东是否要对公司原债务承担责任

  通常情况下,股东变更不会对公司债务的承担造成影响,公司需要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。

  《公司法》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
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
  二、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

  根据公司法规定,股东一般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,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,逃避债务,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  《公司法》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,依法行使股东权利,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;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。

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,逃避债务,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  三、公司股东能否不承担债务

 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,所以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后,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三条 【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】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
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
  第二十八条 【出资义务】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,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;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,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。

 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,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,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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